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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 推動新型建築工業化高質量發展

作者:銳雅中國    來源:中國建設新聞網    發布時間:2022-06-12    浏覽:

       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低碳綠色發展,是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3個部門聯合發文,明确到2025年,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産業體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取得顯著進展,“中國建造”核心競争力世界領先,建築工業化全面實現,邁入智能建造世界強國行列。

       建築工業化的實現,需要推動建造方式和建設管理模式的創新,EPC(EMPC)模式在市場需求的演變中應運而生,是建築工業化的必然選擇和重要支撐。

       EPC是工程總承包模式的簡稱,是指業主将項目實施的多階段,例如設計、采購、施工階段統一委托給總承包商的一種工程建設項目發包模式。

       EMPC是在EPC模式的基礎上增加制造“M”(Manufacture),實現了建築工程從研發到設計、到生産、到物流、到裝配以及數字化、工廠化、信息化的全流程貫通。

       EPC(EMPC)模式近年來在建築業得到廣泛應用和推廣,但該模式應用發展實際過程中,當前面臨的最大瓶頸就是計價模式問題,隻有創新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才能推動新型建築工業化高質量發展。

       EPC(EMPC)計價模式創新需求迫切

       從現實情況來看,湖南省長沙市為推動建造強市,高度重視EPC(EMPC)模式和建設管理模式的創新,根據長沙四大建設平台提供的EPC模式項目台賬統計,近3年長沙市EPC(EMPC)運行項目涉及合同金額超212億元。但因現行的工程計量計價體系主要是建立在施工圖基礎上,對于采用工程總承包的項目,由于沒有與之相适應的計量計價規則,實踐中往往采用模拟清單、費率下浮的方式進行招标發包。

       上述兩種發包方式都無法形成總價合同,不利于發包人控制項目投資,不利于承包人優化施工圖設計,涉及總承包的投資控制和計價管理呈現出“粗放”态勢,很多項目最後淪為“按施工圖紙據實結算”,造成投資無法有效控制,制約了工程總承包的推行,同時現有的計量計價體系也沒有體現BIM(建築信息模型)技術在設計、施工中的使用,也不利于BIM技術的推廣。

       從政策層面上看,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投資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宜采用總價合同,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應當合理确定合同價格形式。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0年發布了《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但該辦法隻适用于“建設工程發承包及實施階段的計價活動”,規定的清單計價模式隻是與施工總承包模式相匹配,全省乃至全國均沒有明确适用于EPC(EMPC)模式的計價管理實施細則。

       據調查了解,由于計價模式未能及時跟進,采用EPC(EMPC)模式的初衷難以實現,工程總承包單位整合設計、生産、施工的各自優勢難以發揮,工程項目的全壽命周期成本難以實現最低,沒有真正實現多方共赢的局面。

       從發展需求來看,現代建築業發展,把建築設計與生産建造融合在一起。裝配式建築、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相較之傳統勞動密集型建造方式和建設管理模式發生了颠覆性變化,再加上BIM技術的助力,現行計價模式與建設管理模式改革方向是不匹配的。建築材料和建築産品的集成化、規模化、工廠化生産無法用碎片式、零散式、分割式方法來計價。

       從現實需要與長遠發展來看,急需出台與建築工業化、EPC(EMPC)模式相匹配的計價模式,以期提高社會生産力水平。

       EPC(EMPC)計價模式的創新應用

       實踐經驗告訴我們,裝配式建築催生的建築工廠化,使建築材料從鋼材、水泥或其他建築線材、耗材演變成了建築部品、建築部件甚至建築産品、建築成品,需求端可能是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能是業主。供給側與需求側的變化客觀上要求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協同配套,用新理念、新方法解決好EPC(EMPC)計價模式這個核心技術問題。

       把握當下,改革創新。長沙市在EPC(EMPC)模式推進過程中,近年來開展了積極有益的探索,提出了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的概念:包幹計價部分+按實計價部分的模式,其中包幹計價部分分為按規模單位(或功能單位)單價包幹部分,按項(或系統)包幹部分等;按實計價部分分為工程量按實計量部分,暫列、暫估部分等。

       這種計價模式是國際EPC模式與本地工程項目管理實際相結合的産物,涵蓋了多種計價方法,既考慮了将部分需求明确、建設要求确定的建設内容包幹計價(符合國際EPC項目特征),又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在招标階段無法完全明确的建設内容(如建築工程中的弱電智能化工程、室外綠化工程;市政工程中的軟基礎處理、交叉路路口的鋪築工程)合理計價。

       以清單計價的模式實事求是計價,合理劃分發包人、承包人各自風險,加快EPC(EMPC)項目落地。同時配套出台了相應的工程變更管理規定,有效實現EPC(EMPC)項目全過程造價管控。其成效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充分調動承包人積極性、主動性。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真正将設計、采購、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管理職責交給EPC(EMPC)總承包商,總承包商采用部分包幹價的方式能更好地發揮主觀能動性,将項目利潤點從傳統的壓縮成本方式向優化設計、優化施工組織、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方面轉變,用技術創新獲得利潤。同時由于包幹部分有效固化了價格,更有利于總承包商辦理過程結算。

       ——切實為業主單位“減負”。業主單位回歸本位,不再需要過多參與項目具體實施的溝通協調工作,将建設項目的主動權交由真正專業的設計、施工技術人員和管理團隊,從而讓業主單位從繁雜的具體事務中抽出身來,更多地關注前期工作、合同管理、目标管理等重大主業主責,以确保項目管控目标實現。

       ——有效防控雙方風險。EPC(EMPC)項目中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采用包幹計價與按實計價集成,其中包幹計價部分,中标包幹價即為結算價;按實計價部分,根據實際情況按投标清單的固定綜合單價執行。這樣使得發包人、承包人工作範圍和責任邊界更為清晰,讓發包人、承包人之間的責任和風險得以最大程度明确。這種模式避免了傳統計價模式下根據施工圖按實結算容易引起的施工單位高估冒算現象,大大加快了結算進度;同時由于降低了建設單位人員現場的自由裁量空間,也減少了建設單位在現場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廉政風險。

       EPC(EMPC)計價模式影響深遠

       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對建築業影響深遠。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對于EPC(EMPC)項目而言,不僅是一種計價規則和合同方式的調整,也将深刻地影響整個建築業。

       ——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的創新,将引導EPC(EMPC)建設單位聚焦自身定位,将管控重心前移,讓EPC(EMPC)項目管控流程更趨簡化,結算更為便捷、造價更為可控,确保項目投資管控目标的實現。

       ——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的創新,将讓EPC(EMPC)總承包商把盈利模式從“二次經營”轉向創新技術發展,讓市場參與主體将主要精力放到設計引領和智能建造上,用技術和管理賺取利潤。總承包商有了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原動力,自發自主推進建築業的科技創新和技術革命,将引導整個建築業朝着工業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發展。

        ——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的創新,将倒逼建設理念轉變和行政審批、财政評審方式的改革。由于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有别于傳統的工程量清單模式,職能部門需要盡快出台相關政策文件,填補管理空白,完善工程總承包投資管控的政策體系。比如EPC(EMPC)項目的适用範圍、前置條件、發包條件、發包階段、招标控制價及清單編制方法、與計價相關的合同條款設置、中間計量支付(過程結算)、竣工結算模式等,以保證采用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的政府投資項目均有章可依、風險可控,提高管控工作效率和效果。

       建築業要實現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必将走上建築智能化、數字化、工廠化,構建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道路。新型建築工業化的特征又決定了EPC(EMPC)模式是行業發展的不二選擇,是項目建設管理的未來。而采用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破除了傳統方式現場管理難、造價控制難、結算難等諸多弊端,能充分發揮出EPC(EMPC)項目的預期效益。

       可以預見,在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将是EPC(EMPC)項目管理逐漸走向成熟的保障;随着工程總承包計價模式的推廣和應用,必将重構建築業的管理思維,為EPC(EMPC)模式插上騰飛的翅膀。